2019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題解答
2019-01-01 10:34:43 來源:中華財會網
2019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題解答
1.個人需要向誰提交電子模板?
答: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在填寫專項附加扣除電子模板后,可以及時提交給扣繳義務人,由其在辦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扣繳時,依據納稅人提供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辦理稅前扣除。
2.個人何時向扣繳義務人提供電子模板?
答:個人在扣繳義務人發放工資薪金并計提個人所得稅前,向扣繳義務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電子模板,由扣繳義務人用于計提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3.個人是否還有其他途徑采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答:除填寫電子模板外,個人還可以填寫紙質報表的方式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續,稅務部門還將逐步提供更多的網上信息采集渠道,由納稅人填寫后,通過網絡傳遞給扣繳義務人,用于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4.是否必須在年底前向扣繳義務人提供電子模板才能在次年充分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答:個人可以年底前向扣繳義務人提供次年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信息,也可以在扣除年度中的任意時點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劾U義務人在扣繳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可以按照截止到當前月份的專項附加扣除累計可扣除額計算應扣個人所得稅,亦即在扣除年度內可以追溯扣除,使個人充分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如張先生的小孩在2018年11月已經年滿三周歲,在2019年3月1日將子女教育扣除信息報送扣繳單位,子女教育每月可扣除金額為1000元,則扣繳單位可在3月8日工資發放時,計算張先生的子女教育的累計可扣除金額為3000元,可以在當前月份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5.填寫了電子模板,但未享受到專項附加扣除是什么原因?
答:可能存在以下原因:一是個人信息填寫不規范,導致信息采集失;二是個人填寫的個人基礎信息與此前扣繳義務人采集的基礎信息不一致,導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失;三是由于政策理解問題,個人提供的情況不在可扣除的范圍之內;四是電子模板提交時間晚于扣繳義務人計提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間,在當月未及時辦理扣除;五是扣繳義務人操作有誤,未準確獲取及計算填寫可扣除額。
6.填寫了電子模板但未及時享受到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如何處理?
答:可以先與扣繳義務人聯系核實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和稅款計算情況,如有問題可由扣繳義務人進行更正申報或者下一期代扣個人所得稅時調整。如存在軟件操作或者政策執行方面的疑問,可以咨詢專業人士或者稅務機關。
7.每月收入不足5000元,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是否也需要填寫電子模板?
答:如果個人每月工資薪金收入扣除三險一金后的金額未達減除費用標準(5000元/月),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可無需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8.年度中間若相關信息發生變化如何處理?
答:納稅人通過電子模板的方式向扣繳義務人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納稅年度中間相關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按照變化后的信息及時填報專項附加扣除電子模板,并及時報送扣繳義務人。
9.扣繳義務人應從哪個功能入口采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答:在扣繳客戶端中,進入到“辦理2019年及以后的業務版面”,通過【專項附扣除信息采集】菜單,選擇導入或手工添加方式采集。如果當前為“辦理2018年及以前的業務版面”,則可通過系統上方的【業務切換】按鈕進行切換。
10.模板批量導入后,提示部分導入成功,后續如何操作?
答:請認真耐心的查看導入日志,對于模板的必填項目,如有漏項,會導致失敗,日志中會有明確說明,“【XX專項附加扣除】頁簽:【明細行X】的【XX】未填寫,請檢查。”請補充完善相關內容后重新導入即可。
11.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導入時提示:納稅人信息在系統中不存在,無法導入,怎么辦?
答: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中的人員信息必須提前在人員信息采集處進行采集,才能導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請先通過人員信息采集導入相關人員信息后,再導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12.在某個專項附加扣除界面批量導入16個模板后,只顯示13條信息,什么原因?
答:扣繳客戶端在一個專項附加扣除界面可以導入全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導入完成后,該項專項附加扣除頁面只顯示有該項專項附加扣除的人員信息,無此項專項附加扣除的人員信息不在此展示,可通過其他專項扣除菜單查看其他人員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13.什么是扣除年度?
答:扣除年度是實際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年度,與填寫時間并非同一概念。同時,新個人所得稅制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個人可以在此時點之后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本次只采集2019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扣除年度應填寫2019年。
14.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填寫有何注意事項?
答:要填寫此前扣繳義務人在員工基礎信息采集時采集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否則,會造成個人信息與此前采集的基礎信息無法對應,導致信息采集失敗。
15.為什么要提供配偶信息?
答:根據政策規定,個人享受子女教育、房屋租賃、住房貸款等專項附加扣除時均涉及配偶的相關情況,有鑒于此,個人在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時,需要如實提供配偶情況。
16.年度中間填寫電子模板的,此前配偶情況發生過變化的如何填寫?
答:按照填寫電子模板當時的情況填寫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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